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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学生欺凌如何做?听听这些学校地方的经验(吉林、上海、浙江、山西)

发布时间:2017-12-29   浏览次数:

12月27日上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吉林省高校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副厅长李彧威,山西省太原市第二实验小学校长徐艳红作为地方代表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地方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经验 。

 

防治学生欺凌,吉林省教育厅、上海市教委、浙江省教育厅、山西省太原市第二实验小学都有哪些好做法?一起来看看。

 

 

创新机制 综合治理

扎实推进防治学生欺凌工作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坚持“跳出欺凌看欺凌、文化引领防欺凌、综合施策治欺凌”思路,高起点谋划、低重心运行,责任体系日趋完善,硬件建设显著增强,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涉校涉园案(事)件呈持续下降趋势。

 

一、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健全反欺凌责任体系

 

■  高位推动。主动定期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工作,省领导多次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

 

■  部门联动。主动协调综治、公安、司法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印发有关文件,开展经常性联合检查。

 

■  日常监管。全省规模以上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全部建立“一校(园)一警”或“一警多校(园)”制度。

 

  明确责任。打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链条。教育系统层层签定责任书,引领全体教职工成为责任主角。

 

二、以预防教育为核心,筑牢反欺凌思想防线

 

■  法律进校园。开展“送法进校园、千名律师进校园、法律服务面对面”活动,提高校长教师依法执教能力。

 

■  法律进课堂。实现课程、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探索“分层侧重、全跨度融合”教育模式。

 

■  法律进评价。通过教育部门的评估引导,通过片际、校际的互评交流借鉴,通过自评改正养成。

 

■  法律进文化。以“反对学生欺凌、携手健康成长”为主题,开展“三个一”主题展演。

 

三、以三防建设为重点,织牢反欺凌防护网络

 

■  人防专业化。教育部门全部配备专门机构人员,500人以上学校设专门机构,500人以下学校设专人负责。

 

■  物防标准化。中心校以上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全部建成校园警务室,配备警用器材,安装“一键式”报警,完善学校及周边防控设施。

 

■  技防规范化。教育部门建成校园监控平台83个,安装校园监控探头12.6万余个,实现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

 

四、以综合整治为保障,形成反欺凌工作合力

 

■  强化综合治理。发挥警务室、护学岗和多警种巡逻作用,对涉校高危人员和矛盾纠纷进行排查调处,持续开展“护校安园”。

 

■  强化检察职能。按照“防患于未然、惩治于既然”原则,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原则,区别性质后果。

 

主动排查 细化制度

完善预防学生欺凌机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近年来,针对全社会高度关注的中小学校园欺凌现象,上海市教委认真贯彻教育部、国务院教育督导办有关部署,全面排查、重在预防、及时处置、完善制度,努力保护中小学生合法权益。

 

一、落实要求,全面排查上海中小学校园欺凌现状

 

上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方案。指导各区对上海1646所中小学完成专项督查工作。

 

为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上海建立了两项机制。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建立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机制。

 

  将校园欺凌治理纳入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内容,实行常态化监督管理。

 

二、提前干预,为未成年学生构建良好的成长环境

 

  推进中小学精细化管理,任课老师尤其是班主任老师,要加强对学生基本情况的了解和掌握。

 

■  深入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落实课程要求,开展法治进校园、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和技能展示活动等。

 

  综合推进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建设,群防群治,为中小学生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加强家庭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人职责,形成良好的家教家风。

 

  积极发挥上海12所专门学校作用,加大行为不良未成年学生教育转化力度,消除校园欺凌隐患。

 

  要求各区教育部门指导中小学校成立“学校预防与处置校园欺凌工作小组”。

 

三、细化制度,完善预防中小学校园欺凌机制

 

今年9月,上海市教委在基层调研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发布《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欺凌指南30条》,“指南”分为“学生篇”“家长篇”“学校篇”和“社会篇”。

 

  “学生篇”主要指导中小学生如何规范上网行为,不主动实施并理性应对网络不良行为。

 

  “家长篇”主要指导家长如何准确判断孩子是否遭受网络欺凌,在孩子遭受网络欺凌后如何合理处置,以及如何预防自己的孩子欺凌别人。

 

  “学校篇”则要求中小学校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学生日常管理,有效化解学生矛盾。

 

  “社会篇”要求相关政府部门各司其职,为中小学生健康使用网络提供良好的条件。

 

多方联动 强化教育 突破难点

全面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教育厅高度重视校园欺凌防范工作,将防范校园欺凌工作作为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作中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近年来,通过加强德育法制教育,强化部门联动,运用督导考核等方法强化中小学欺凌综合治理工作。

 

一、多方联动,构建平安校园

 

浙江省教育厅于2014年提请省委、省政府将防范校园欺凌工作纳入各地政府建设“平安浙江”工作考核,推动地方政府、基层教育部门和学校进一步落实工作举措。

 

联合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厘清了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了工作任务。

 

二、强化教育,规范日常行为

 

大力开展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法制教育、德育教育,引领和规范学生思想品德与言行举止。

 

开展防范欺凌优质课评选,并通过教育资源网免费给各校下载,提高学校教育水平。

 

依法治校,全面配备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通过教师和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教育讲座,极大提高了师生安全意识。

 

三、排查隐患,构建和谐环境

 

要求各班班主任一一排查学校的特殊群体学生建立档案。

 

落实教师检查跟踪,检查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对这些学生的帮教过程。

 

值周老师和保安加强校园巡逻,发现苗头及时处置,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突破难点,提升治理能力

 

在工作中注重引导家长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落实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学校、家庭、社区、政法、媒体等各方面沟通协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消除暴力文化通过不良出版物、影视节目、网络游戏侵蚀、影响学生的心理和行为。

 

以经典致未来

为学生的幸福人生奠基

山西省太原市第二实验小学

 

太原市第二实验小学以经典教育为特色,坚持“三个基于”,树立“三种思维”,构建“2+1”立体化实践体系,系统破解学生欺凌难题,把校园建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一、经典教育浸润童心,传统文化润物无声

 

  以传统文化创建校纪班规,约定行为规范。

 

  以传统文化构建课程样态,培植正确价值观。

 

  以传统文化优化教育策略,激发心理正能量。

 

二、坚持“三个基于” 

 

  基于儿童年龄阶段特征,提供积极行为支持。

 

  基于欺凌事件发生的环境因素,提供社会性支持。

 

  基于欺凌事件中儿童的心理特点,提供心理辅导支持。

 

三、树立“三种思维”

 

  树立系统思维,做到科学预防、系统应对。

 

  树立法治思维,做到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

 

  树立底线思维,做到排查到位、化解到位。

 

四、构建“2+1”立体化实践体系 

 

探索形成“2+1”的立体化实践体系:“2”是指建设好生活体验、情绪行为两个中心,“1”是指参与好太原市社会实践育人共同体联盟。

 

培养学生问题解决能力,帮助学生识别和管理情绪,学生在真实的世界中通过真实的任务,获得社会性成长和更多的积极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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