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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办学

发布时间:2016-08-13   浏览次数:
1、西安朝阳学校高中部的性质
高中部和幼师是西安朝阳学校与西安物资学校(西安物资局)合办。学校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在阎良区人民东路过度一年,2017年8月迁回西安市。
2、学校的班级划分
学生2016年8月报道以后,统一开设全部高一新课程(和普高学校同样)高一课程结束以后,进行分班考试;上线同学继续进行高中课程,线下同学增加艺术课程(通过专业课程考入理想大学),所有的学生参加高考。
3、学生档案
我校的所有学生档案建立在西安市新城区西安物资学校(西安市新城区东窑坊西安物资学校,第四军医大学往南300米),没有上中考线(559)全部建立职业档案,对高考不影响。
4、本地生高考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学生还应有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5、2016陕西外省籍考生高考报名条件
2016年高考陕西省报名工作将于今年12月1日至7日进行。我省2016年开始实施随迁子女异地高考,符合条件的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可申请在学籍所在地的县(区)报名参加高考。省招办下发的通知显示,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报名者除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
2。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西省居住3年以上并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3。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但在户口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居住时间与取得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
通知规定,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 监护人常住户籍在陕西的,报考者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非陕户籍随迁子女到学籍注册学校所在区县报名报名时间为今年12月1日至7日,考生须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考试费95元,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确认等报名后续环节手续。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陕的报考者到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到学籍注册学校所在县(区)报名。本省就读于非户籍所在县(区)学校的毕业生,凭就读学校及其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2016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表》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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