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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获得办学许可证后,可招生并取得以下事项

发布时间:2017-08-02   浏览次数:

西安朝阳学校加盟条例
 
学校获得办学许可证后,可招生并取得以下事项

公章
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相关部门备案并公示收费许可证;
招生简章备案
企业组织代码证
银行开户
税务登记,购买发票,与税务部门协商,前期可以收据收费,此后以发票替换。注意:有的城市使用财政局的财政收据。
会计制度:一般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年检
每年参加教委和民政部门组织的年检
 
民办学校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
不得设置分支机构,但分校和分教点应该例外。
 
学校终止清算
1)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2)清算后的民办学校财产处置:
应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偿还其他债务。
      民办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西安朝阳学校地址及咨询电话
1、联系电话:87243114、82400256、87246359
2、咨询地点
地点1:西安市莲湖路青年二巷药王洞160号(药王洞省教育厅对面)
地点2:西安市西大街121号西安文理学院(城隍庙东隔壁)
地点3:西安市新城区幸福中路福邸铭门广场东侧西安朝阳培训学校
地址4:西安市太华路华润万家北侧100米西安朝阳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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